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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品牌:凭什么中国卖得贵?

发布时间:2012-10-26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日前,北京市工商局对外披露了一起耐克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去年的耐克公司销售了一款售价高达1299元的高端篮球鞋。它的主要卖点之一就是有前后掌的双气垫,同样的型号,同样的宣传,国内价格比国外还要高出好几百元,但是中国消费者买到手的却只带一个气垫,也正是为此,耐克公司被北京工商处以了487万元的罚款,这是北京工商部门针对企业“双重标准”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同一商品在国内外却有着不同的质量、性能和服务,那么这样类似事件还有哪些呢?洋品牌凭什么会内外有别?对耐克的首张罚单,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央视财经评论]洋品牌:凭什么中国卖得贵?(20121025)

  主持人(陈伟鸿):这里是正在播出的《央视财经评论》,欢迎各位的收看。日前,北京市工商局对外披露了一起耐克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去年的耐克公司销售了一款售价高达1299元的高端篮球鞋。它的主要卖点之一就是有前后掌的双气垫,同样的型号,同样的宣传,国内价格比国外还要高出好几百元,但是中国消费者买到手的却只带一个气垫,也正是为此,耐克公司被北京工商处以了487万元的罚款,这是北京工商部门针对企业“双重标准”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同一商品在国内外却有着不同的质量、性能和服务,那么这样类似事件还有哪些呢?洋品牌凭什么会内外有别?对耐克的首张罚单,具有什么样的意义?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将现场来进行评论。

  我们演播室当中的评论员是财经频道评论员马光远和刘戈,好,节目一开始我们来了解一下这次耐克受罚事件。

  解说:这就是耐克公司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的产品,一款篮球运动鞋。北京市工商局表示这款在国内售价高达1299元的高端篮球鞋,主要卖点之一就是足跟和前掌的双气垫,然而同样的宣传,同样的价格,中国消费者买到手的却是只有一个气垫的产品。据了解世界起源于打假第一人王海爆料。2011年,王海在北京的耐克专卖店内,购买了这款篮球运动鞋,但他却发现这款篮球鞋在气垫配置上与国外有区别。

  王海(打假人士):我买的这个鞋,本身从外观上,就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就是后脚跟那里应该是有一个气垫的,但是前脚掌部分,很明显它就是一个橡胶底的颜色,就没有那个气垫的那个颜色,特别是我仔细看一下,美国官方网站的图片,美国官方网站的图片能明显看出来,它那个鞋两个观察窗,能观察到的内容是一样的,都是有一个碳纤维感觉白色的气垫。

  解说:王海随即向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局进行了举报,接到举报后,工商部门在2011年中旬立案调查,今年作出了罚款48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也是工商部门针对洋品牌对国内市场执行双重标准开出的首张罚款。随后耐克公司也对此作出了反映,在耐克的官方网站上,对这款球鞋的说明进行了修改,去掉了关于气垫的内容,在发布的公告里,耐克公司称用错了产品的宣传材料,并表示将为购买这款产品的顾客全款退货,并承担相关费用。北京市工商局刘健副局长对媒体表示:
  耐克公司在产品上搞“双重标准”区别对待中国和国外消费者,对于这样的行为,市工商局绝不姑息!  

  主持人:这件事情看上去真的有那么一些蹊跷,你看同样的性能、同样的宣传,而且这款鞋在国内的售价还要比在国外高出好几百块钱,但是消费者买到手里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此鞋非彼鞋,并不是同样的有两个气垫的那款鞋,那耐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们二位觉得?

  刘戈:其实你看这件事的话它很蹊跷,就是说最后碰到了一个特殊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是王海,大名鼎鼎的王海,非常专业的、职业的、资深的打假者。所以如果要是不碰到王海,那可能到现在为止,很多耐克鞋的爱好者,还在花着两个气垫的价钱,买着一个气垫的产品。

  主持人:这个鞋可能就一直就这么卖下去了。

  刘戈:所以它在上市的一个多月,他耐克鞋自己解释,是在2011年的7月份上市的,到9月6号的时候,被王海这样的一位特殊的消费者发现了。那么在这一个多月的过程当中,这个鞋一直在销售。那么我相信售货员、经理,等各个环节的都会接触到这样一个鞋,而鞋对于这一个他们销售者来说的话呢,就是了解这一个鞋的性能,我觉得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就这件事情的话,对于一个外行人来看的话很复杂,发现的很偶然,但是我相信对于一个内行人来说其实一点不复杂,但是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面,没人,他们自己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所以我们不得不怀疑,这里面是一种欺诈的行为,还是一种失误呢?

  主持人:其实你刚才说到有很多耐克的爱好者,对这些爱好者来说,有相当一部分其实他们挺专业的,他们一定会到国外的网站或者其他的一些媒体当中,去打探说同样一款鞋,它的性能怎么样。但是却偏偏在这个事情上,我们没有看到这种专业的眼光。耐克公司这么做了,他去掉了一个鞋垫,到中国来卖,为什么这个鞋还能够继续能卖出去呢。

  马光远:我觉得事实上刚才刘戈讲,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用专业的知识才可以发现瑕疵的一个问题。因为我们,你比如说我们现在买苹果手机,我们可能对它每一个性能每一个细节我们都可能非常清楚,但是没有人去拿着一双鞋子看是不是两个气垫,我想没有那么多的闲时间,或者说没有对鞋子有特别爱好,或者他是一个设计鞋的,我觉得没有人去。那么我们看到的耐克公司他的解释是什么?他说:我把宣传材料用错了,那么如果是宣传材料用错的话,应该有两个可能:

  第一个是他生产两种产品,一个是产品有两个气垫。

  主持人:另外一个。

  马光远:一个产品是有一个气垫,单气垫这么一个东西。但是我想这么大的一个公司,除非这个错误是经销商犯的,如果不是经销商犯的话,这么一个低级的错误,但是高级的骗局我们认为,那是很难被发现的,而且我们看到,因为这个事出现以后,北京工商局处罚以后,那么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关于耐克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你会发现网上的信息非常多。你比如说这个公开的一些工商局处罚的信息,就在今年10月16号的时候,广州市工商局,那么对有关商品的检测情况显示,那么耐克有14款产品是质量不合格的。那么我还看到这个09年的时候,这个济南日报报道说耐克的这个鞋的质量问题出现以后,消费者去退货,打不通电话,退也在三包期限内出现这个质量问题之后不退货。你比如说还有这个上海质监局,那么就明确显示说,耐克的这个鞋子也有质量的问题。

  主持人:多的数不过来了。

  马光远:所以我们说,但是像这一次一样出现说明明的,如果按照中国法律的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的规定的话,那么这属于完全的虚假宣传,那么出现虚假宣传的话,在中国就是诈骗,出现这种情况的话还是第一次,那么当然我们看到这个对这种情况的处罚,也可能是第一次。

  主持人:对。

  刘戈:某种程度上来说的话,辜负了对于它的喜爱者这样一种信任。因为它是很多人可能挣了两三千块钱的工资,花1299去买的它这鞋,而这双鞋的话只有一个气垫。

  主持人:下一次这样的信任就不复存在了。

  马光远:下一次交易成本高了,我们每个人要去买鞋子的时候,一定得透过那个窗口来看一下里边是黑糊糊,才是真的气垫。

  主持人:这次我们看到北京工商对耐克这种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刻以了有487万元一个罚款。那其实我们也来看看消费者对于这样一种做法他们有什么样的看法?我们来看看这个调查,我们第一个调查问题是,您认为耐克的双重标准是不是应该受罚?92%的人都选择了应该要受罚。

  再来看看第二个调查问题,您认为耐克凭什么内外有别?这是最让它的喜爱者伤心的一个问题了,我们看到有55%的人选择的是法律不完善,检测标准较低、然后有48%的人选择的是违法成本比较低、还有45%选择是品牌优势、有44%的人选择了监管松懈等等。

  那么再来看一看网友对这件事情的评论,这位署名叫做李东的网友说。

  洋品牌敢内外有别,关键是看到了中国政府的监管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太弱了,没有约束,自然胆子就大了,这首张罚单可以打击洋品牌的歪胆子,起到保护中国消费者权益积极效应。

  再来看第二位网友,他叫龙冰,龙冰这位网友提到说:耐克在追究也算是知名品牌,有一定的人气,中国市场上又没有多少可以跟耐克相抗衡的品牌,所以他们就敢搞双重标准,他不担心自己的市场份额被其他品牌侵占,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打破他的市场垄断地位下手,有竞争了,他才会真正把顾客当上帝。

  看来双重标准是目前我们挥之不去的一个梦魇,那么在洋品牌、洋企业的身上,这种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到底还有哪些,我们如何才能够真正的避免这些情形,稍后继续我们的评论。

  主持人:欢迎回到现场,继续收看我们的《央视财经评论》,在今天的节目当中,我们跟各位关注的是“某些洋品牌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除了刚才我们提及的耐克鞋之外,还会有一些什么样的现象,我们一块来回顾一下。

  解说:对于国外和国内的市场,在产品质量服务政策上,洋品牌们厚此薄彼的态度,中国的消费者并不陌生。

  去年一月丰田公司宣布,由于部分车型存在漏油风险,将在全球范围内召回近170万辆汽车。主要涉及日本、美国、英国、德国等市场,但不涉及中国大陆,理由是中国大陆市场投放的汽车没有使用相同的存在缺陷的发动机或配件。

  如此大规模的召回,却没有包括中国内地的丰田车,这不得不令广大消费者有所猜忌。针对这一情况,国家质检总局紧急约见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做出完整解释,并提供详细技术说明。随后,丰田宣布,在中国大陆召回部分进口雷克萨斯(RX300/350)汽车,但是涉及车辆仅仅是5202辆。

  去年11月,强生部分婴儿洗发水被爆出含有可致癌的二恶烷和季铵盐15,同时强生废止在全球实行双重标准,在明令禁用的英国、日本等国所售产品也不含这些物质,但对于没有规定的中国等五个国家所售产品中,仍含有这些物质。

  2010年6月宜家宣布将在美国召回336万个窗帘,原因在于窗帘拉绳曾存在勒伤儿童的风险,同样的窗帘在中国也有销售,但在中国宜家不仅没有召回该种产品,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产品符合相关标准,没有召回计划。不少洋品牌在产品问题被曝光后,在国外市场立刻补救,但在中国,却以一句简单的“产品符合国内标准”为由不了了之。

  主持人:看来类似耐克鞋这样的现象并不是一个个案,可能之前我们大家都忽略了,其实大家在这一刻特别想问一问,为什么洋品牌敢于在这样的消费环境当中,来制造这种所谓的双重标准内外不同。

  刘戈:可能有一些企业的话,它是纯粹的从定价的原则上来进行的这样一种区分,这个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不同的市场会有对不同产品的不同的接受程度,你比如说星巴克咖啡,它在美国20块钱折合人民币一杯,在中国卖30块钱一杯,那是它的定价策略。

  但是我们要说的是如果你在安全上,在质量上你采取不同的标准的话,那这是不能容忍的。你比如说有一个例子,就今年英国的美日邮报刊登了一个消息,就是美国的一个消费者组织,进行了一个抽检,那么发现可口可乐它里面的焦糖里面有一种物质它是致癌的,那么这种物质在美国的含量就是每一个335毫升的那一罐里面的含量只有4微克,4微克,但是在英国是200多微克,在中国是50多微克。

  也就是说所以的话,英国人对这一点也很愤怒,但是后来可口可乐解释说“尽管差距比较大,但是它还是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的”这个事就过去了。因为我们没有抓住他的一个法律上的一个依据,但是也就是说各国,不光是中国,大家对于这一点,就是说如果你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市场里,你在和我们生命安全相关联的这样一些领域里面的话,那么进行双重标准那是不能容忍的。

  主持人:其实我们谈到的这种双重标准应该是非常明显的,违反商业道德的一种做法,但是我们却看到,除了耐克鞋的个案之外,刚才还有零零总总的这样的或者是那样的案例。未来我想可能大家都希望这种双重标准不复存在,但是怎么样才能够让这些洋企业、洋品牌它们不会去钻这种双重标准的空子呢?

  马光远:事实上这个有一个专门研究跨国公司企业国际责任的一个知名的专家,发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现象,就是搞双重标准的企业,一般都是发达国家的知名企业,而且名气比较大,具有一定垄断程度的企业,发展中国家一般企业到别的国家去,一般都是遵纪守法。

  主持人:都是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

  马光远:最好的东西给别人是这样的。那么我们事实上,我知道双重标准是什么时候,就是两千年的时候,我不知道你们还记得不记得那个东芝笔记本打官司那个事件,就是东芝笔记本本身它的这个软件问题,导致出现质量瑕疵以后,那么东芝给美国消费者赔偿是10亿美金,对中国是不给予赔偿的,仅仅给你提供打补丁。

  当时我记得中国的很多律师就感到非常气愤,说你这是对我们的一个歧视,但是这个事情最后当然不了了之,但是完了以后,我们发现东芝笔记本在前两年的时候,又全球召回了4.1万个笔记本里面,也没有中国客户。那么这是一个,就是说我们要问为什么对中国市场被忽视。

  主持人:为什么中国总是被忽视的一块土壤。

  马光远:而且中国的市场非常大,你比如说以耐克为例的话,去年他的全球销售额是230亿美金,在中国市场是20多亿美金,几乎占了它的全球市场的十分之一,而且增长非常快。

  但是我们看到出了这个事以后,我们处罚单上487万,事实上有很多人认为,这处罚的并不狠,但是如果你看一下我们对跨国公司的处罚的话,487万是一个大单,罚的已经非常狠了,但是这么狠的一个大单,如果我们跟它的20亿美金的销售额比的话,九牛一毛,也就对它来讲没有任何影响,我记得去年的时候,那么重庆沃尔玛出现了一个叫绿色猪肉,假的绿色猪肉,了269万,我当时认为已经很大了,所以487是一个很大的一个数字,但是这个数字跟他们这种收益比较的话,仍然非常小。

  诸如此类的案例事实上非常多,你比如说这个英国石油公司,出现墨西哥湾的那个漏油事件以后。

  主持人:漏油事件。

  马光远:他的赔偿金整个基金的总额达到了200亿美金,但是人们认为美国石油公司肯定要破产的,但是我们现在看到,在中国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以后,那么跨国公司本身受到的惩罚是非常低的,根本没有说我担心这么一个处罚以后,对我未来市场的份额,对我未来的声誉会造成很大影响,所以我觉得从目前来看的话,那么我们主要的问题还是违法成本太低了。我记得我们央视,我们财经频道有一个纪录片《公司的力量》,《公司的力量》里边有一个对公司本身的描述我认为非常准确,就是公司你从一个层面去看它是天使,但是你翻过它的另一面去看的话它是魔鬼。怎么样让公司只做天使不做魔鬼呢,只要用法律,用严刑重罚就可以了。

  主持人:对,如果法律不够完善的话,始终维持一个比较低的违法成本,恐怕这种双重标准的事件还会进一步的重演。

  刘戈:对,双重标准,你看这几年在汽车领域里面的话表现的非常明显,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看到有一家企业最后受到了罚款,有警告。

  比如说在2008年之后。

  主持人:严厉的处罚。

  刘戈:当时雷诺汽车它在欧洲在美国的话,有两款汽车它的变速箱出现了问题,那么它进行了主动召回,但是它这件事的话就没有告知我们的质检部门,那么我们质检部门发现了以后给了他警告,他后来被迫在中国的市场的话也进行了召回。

  去年的时候丰田汽车也有,在全球170万辆的汽车,后来进口到中国的那一个车型,开始的时候也是没有召回,不在它的召回之列,后来也是质检部门打了招呼,最后它被迫召回。但是这个过程里面,我们没有看到他受到,就像马老师说的那个惩罚,这个惩罚可能比如说像对于耐克鞋来说的话。

  主持人:必须得是重罚。

  刘戈:487,487还算个数,如果对于那些汽车企业来说的话,那400几十万的话可能连挠痒痒都不算。

  主持人:打了水飘了。

  来我们看看网友在这一刻最新的一些观点。首先我们看到的是这位叫刘星辉的网友,他提到:外企内外有别并非是耐克一家,在汽车行业常见一款车,在国内合法减配,甚至偷工减料,这些在本土守法的外企为什么到了中国就变了?除了监管的因素之外,违法成本低是一个关键,从来没有听说中国的消费者依法对违法外企实现巨额的赔偿,法律将消费者武装到了牙齿,企业自然就会守法经营了。

  再来看看下面这位网友,他署名叫陈峰,他的观点是:还是国内品牌不够硬,洋企业才敢来玩双重标准,只有在竞争力差不多的情况下,洋企业才会老老实实地按照标准走,否则怎么省钱怎么来,比如说汽车行业,太过于明显了,最重要的还是国内的品牌要做大做强,增加科研的投入,抓紧超过这些洋企业,这种双重标准的情况,才会越来越少。我们再关注完了网友的观点之后,也来听一听专家和学者的看法。

  邱宝昌(央视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也就是因为法律不够完善,或者处罚比较轻,所以使一些企业敢于违法,违法了处罚得很低,消费者的救济维权又很繁琐,维权成本又很高,这个问题暴露的,不仅仅是一个双重标准的问题,它是欺骗消费者欺诈消费者。使消费者作出错误判断,也就是他对这个商品做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所以工商部门可以对这种(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实际上,不仅仅是要接受行政处罚,我认为对消费者,是一种欺诈行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消费者可以去主张权利,要求双倍赔偿。

  主持人:好谢谢邱宝昌,我们也希望在节目的最后能够给消费者来支支招,如果说我们遇到了这样的双重标准的责难,或者是挑战,到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戈:那肯定像王海学习,但是我觉得可能还有除了消费者要做的事呢。有关部门比如说像我们看到的这个案子,是去年九月份的案子,那么现在呢。

  马光远:今年才处罚。

  刘戈:对,如果能够去年就在处罚之后马上进行了大范围的公布,那么可能效果会更好。

  马光远:效果会更好。

  刘戈:然后甚至现在还有人以为他的鞋里面是两个气垫,但是他实际上一年以来,他一直用的是一个气垫,这种现象就会避免。

  马光远:所以我觉得这个,事实上消费的都学王海的话是不现实的,那么王海有专业,而且他的职业,可以说他是以打假为职业的,那么我们要对这样的问题,对一般消费者来讲的话,第一个就是说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以后,一定要重罚企业,这是必须的。让他感觉到,我这样去行骗的话我是得不偿失的,我会把自己毁掉。

  那么第二点,我觉得中国的法律应该逐渐的提高消费者维权的这种效率,也就是说给消费者的维权不要设置很多的障碍,让他感觉到维权本身的成本。

中国公众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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